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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了5部分共1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发布日期: 2017-11-28 访问量:103次 字号:[大] [中] [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实施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先生,下面先请刘玉珠先生作介绍。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强调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对全国文物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并要求文物、公安等部门拿出具体措施,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实施意见》(稿),并先后征求了10多个部门和全国29个省份文物主管部门及文博单位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日前,经国务院领导审批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意见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目标,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了5部分共1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部分,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要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晰了各有关监管部门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具体职责。提出了县级政府承担田野文物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等新举措。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部分,明确了开展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的重点和基本要求,强调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格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和严惩文物法人违法。  
  “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部分,要求进一步充实文物督察力量和监管队伍、完善基础保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文物安全巡查看护,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鼓励合法收藏文物,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违法的意识。  
  “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部分,提出通过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完善全国文物犯罪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被盗文物信息。  
  “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部分,要求国家文物局每年组织对各地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察,省级政府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政府督察重要事项。建立严格的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对失职渎职者严肃追责问责。  
  《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框架清晰、责任明确,一系列实招、硬招、新招既符合实际又能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必将促进和推动文物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扭转文物安全形势被动局面。(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