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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等四地市省保以上单位管理规划通过评审
发布日期: 2017-11-28 访问量:120次 字号:[大] [中] [小]




  

  1月28日至29日,受陕西省文物局委托,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组织专家分别对铜川市、韩城市、商洛市和安康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进行了评审。评审组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单位的7名专家组成。省文物局副局长周魁英、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副处长张进、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周萍、各地市文物局主管局长及各县区文物部门负责人5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赵静主持,周魁英代表省文物局讲话。

  周魁英对参加会议的专家和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地市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强调了编制保护管理规划的重要性。希望各市、区、县要更加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完成保护管理规划编制任务。同时,就保护管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规划编制中要表述准确、区划合理、措施得当、便于操作,使保护管理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各级文物部门做好保护管理工作的依据。

  本次评审会评审了4个地市共113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规划。至此,铜川市、韩城市、商洛市和安康市已经全部完成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全省保护管理规划近半地市已经全部评审通过,省文化遗产研究院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剩余管理规划进行评审,力争尽快完成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