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物发〔2015〕138号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2601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抓紧编制保护维修工程方案,并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6月18日
陕文物发〔2015〕138号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2601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抓紧编制保护维修工程方案,并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扶风城隍庙——山门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