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物发〔2015〕142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规划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调整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5〕793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之后另行报批。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调整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5〕793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