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文物发〔2015〕221号
汉中市文物旅游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蔡伦墓和祠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3402号)转发你局,请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加强勘察、评估和研究,开展考古调查和勘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机构,开展蔡伦墓和祠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蔡伦墓和祠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3402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15年11月2日